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阮驰刚刚对深蓝说睡就睡的设定吐糟完,这边头上却突然一紧,却是黑龙女王在深蓝解除附体后苏醒过来了。
“哇(混)哇(蛋)!”黑龙女王醒来后第一时间死死咬住阮驰的脑袋,见实在咬不动,只好从上面跳下来,四肢抓地,全身绷紧如小狗一般冲阮驰发出低吼。
“别闹了。”阮驰翻了翻白眼不想理会这家伙,不过很快发现,眼前的黑龙女王好像又长大了一圈。
看来,在刚才一场战斗下来,庞大的经验收益让她的等级上升了不少。
打开宠物栏一看,她的等级果然上升了,从原来的13级变成了24级,而且还多了一个技能。
迅猛冲撞(主动),对前方一排的敌人造成200%的物理伤害,30%的几率触发晕眩效果,消耗mp40点,冷却5分钟。
“是群攻技能?”
阮驰刚发出一声感叹的时间,爬在地上的黑龙女王突然高高跃起冲了过来,脑门重重撞在阮驰的腹部上。
被突然攻击,阮驰几乎也没有防御,人跟着被撞飞,华丽丽在空中划了一条漂亮的弧度,然后摔在地上。
“哇(知)哇(道)哇(我)哇(厉)哇(害)哇(没)哇(有)。”黑龙女王一脸得意的叫着,也不管阮驰有没有听懂。
没想到自己会成为宠物新技能的实验品,阮驰的心情别提有多复杂,还好,系统自动屏蔽了黑龙女王的攻击,虽然被撞飞很远,不过他其实一点事都没有。
看见阮驰毫发无损站起来,黑龙女王先是一惊,接着又哇哇大叫说了一堆让人听不懂的说话,似乎是想准备再次出手。
阮驰这次没再给她机会了,在她扑上来之前,淡定的拉开宠物栏,接着取消召唤。
扑到一半的黑龙女王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跟着就化作一股金色光芒钻入阮驰的身体里。
“小样的,区区一只宠物还想跟我斗?”阮驰拍了拍手道。
恰好这时候,贝蒂换好衣服走出来,她听到外边的声音,于是问:“阮驰,又发生什么事了?”
“哦,没事……”阮驰回头正要解释,不过看见贝蒂的时候,眼睛却碰上了磁石一样,无法移开分毫,连说话都忘记了。
血染套装虽说是装备,不过换到npc身上却成了普通衣服,而且还会根据性别自动调整尺寸和造型。
眼前的少女,换上这些衣服简直完全变了个样子。
两件装的米色短裙,中间分开,露出可爱的肚脐和不堪一握的小蛮腰,很好的突出了少女青涩而苗条的曲线。
虽然上面印有一些血色符文,不过以整体风格上看,却让这件衣服多了一种妖冶的美,加上少女的猫耳娘属性,让她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小猫妖。
尤其短短的裙摆下,两条白皙的小腿,配合翘臀后晃动的猫尾巴,还有亚麻色短发上微微拉耸下来的猫耳,这种我见犹怜的小猫咪形象,放在阮驰原来的世界,估计要撸死一大片的宅男。
神话纪元 战斗吧祖先大人 捉鬼小神医 狂暴逆袭 宿命长生 双蛟记 基因叛徒 黎明之剑 我真不是神仙 电影世界我为王 我在泰国开店卖佛牌 大秦龙雀 汉末辽王 主帅直播攻略 精分写手成神记 修仙高手混花都 最强神话帝皇 网游之霸业宏图 天渊月舞 教导异界娱乐圈
这一天,某个自称是重生者的漂亮小姐姐,突然找到了林雾。 你认识未来的我?林雾好奇无比那我以后发财了吗?老婆漂亮吗?成名了吗? 未来的你...
五年前,她怀着孕被发配到别庄五年后,王爷求王妃治病!王妃诊金够嘛?...
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在这里,有着只手便可毁天灭地的存在,追星赶月,逐鹿四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来自地球的少年陈铭来到了这个世界,开始了他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带着一双可以看到任何事物过去的眼睛,陈铭一步步地,踏上了至高王座。破破烂烂的碎纸片?那在陈铭眼中,就是一本完整的逆天武技。永远打不开的机关门?那在陈铭眼中,就好像进自家大门一样简单。找不到出路的迷宫?那在陈铭的眼中,简直就是他家的后花园,闲庭散步,便可自由进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眼睛,这是一双天目!---------弥煞继极限兑换空间和亡者系统后第三本力作,神奇的故事,即将展开------...
三年前,顾婉被贱女设计,被渣男逼至走投无路。三年后,虐渣是顾婉的终极目标。然而每次动手,她的盲先生总是先下手为强。季先生,你到底要干嘛?没有理由的宠你啊!...
二十一世纪佣兵女王,全能战术教官夜倾云,一朝穿越,成为大燕国燕宁郡主。奈何名不正言不顺,公主嫌弃,千金妒忌,父母失踪,祖母不亲,叔婶姐妹如狼似虎,巴不得她早死。夜倾云疑惑,郡主不应该是风光无限,荣华富贵的嘛?她难道拿错剧本了?当她成为她,承袭两世记忆,还想欺辱玩弄,做梦!堂妹陷害,送你一泻千里!堂兄欺负,踹你个生活不能自理!白莲花污蔑,揭了你的美人皮!纨绔郡主变身机智小魔女,起死回生救个侠女,赢得武林尊崇探案如神,收个少卿当徒儿,顺便赢得生前身后贤德名!但是,那个差点被他踢出柜的倒霉王爷是怎么回事啊?什么,你要我以身抵债,我不值钱的啊喂!...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