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29章 百鸟朝凤送天死迎民生只帝归来(第2页)

“何以修建驰道通大秦东西南北,要大军旬日可达呢?”

因为朕知道朕是对的,因为朕想要大秦千秋万代,因为朕想要在有生之年为大秦做最多的事。

始皇帝在心中答道,没有说出口。

嬴成蟜这三个问题就不是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答桉。

“你认为你是对的。”

始皇帝一边起身,一边言说。

“那当然。”坃

除非两千年的文明演变是退步,是落后。

嬴成蟜一边想,一边说,一边走。

“朕,不能予你支持。”

始皇帝转身背对嬴成蟜小声道,这声音小到唯有他自己能听到。

但声音虽小,却不再有迟疑。

始皇帝下定决心,轻易不会更改。

高台上,嬴成蟜的脚步声已经随着身影一同消失。坃

始皇帝走到高台中央,肩上披着百兽皮,一身素衣,腰间缠着葛带,葛带里别着榛杖。

这身衣着和嬴成蟜的如出一辙,两人身材本就差不多。

马车里,这两套衣物放在一起,没有写上始皇帝,嬴成蟜的名姓,两人拿到哪套就是哪套。

“皇天后土,佑我大秦!”

始皇帝朗喝,声音破空,在头顶那块水洗般的的蔚蓝画布传的极远。

“皇天后土,佑我大秦!”

文武百官齐声朗喝,随着始皇帝的言语一并大喝。坃

“皇天后土,佑我大秦!”

民众们疯狂地呐喊着,看着他们眼中的王,看着他们心中的神。

“皇天后土,佑我大秦!”

台下所有人都面红耳赤,声嘶力竭,用再多喊两声就要缺氧晕倒的声音嘶吼,宣泄。

始皇帝被山呼海啸的支持包围着,被民众,贵族们的声音簇拥着。

站在高台上,高高在上,俯视着他的臣民。

“但朕也不会阻你。朕相信自己的判断,也相信你的眼光。你赢,天下予你,你输,朕来托底。”坃

轻踏了一下嬴成蟜在白玉所做的高台上踩出来的那个脚印,始皇帝眼中流露思索神色。

天,到底存不存在?

这竖子这般嚣张跋扈,也不受惩?

这个问题实际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卵用,不管天存不存在,他都只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

但身为大秦的王,天下的王,始皇帝对于头上有个天没那么欢喜。

一统天下后,他改天子为皇帝,其中一条原因便是不想听到那个“子”字。

身下的呐喊声还在继续,始皇帝暼了一眼,忽然一愣。坃

继而勐然抬头看天,眼中精光四射,充满着质疑,和亵渎。

大明景泰:朕就是千古仁君  从游戏角色附身开始的悠闲生活  红楼御猫  汉家功业  少年战歌  家兄唐太宗  我的祖父是秦始皇  咸鱼穿越年代剧后卷哭重生对照组  抗战之铁血兵王  士兵突击之老特新兵  我岳父是李世民  大宋处心积虑十六年,方知是水浒  陛下真棒  佩剑大厨  大隋:我,杨广,又苟又稳  刚遇退婚,就被偷听了心声  大明:自爆穿越后,老朱心态崩了  诸天皇帝聊天群  恭喜殿下,太子妃是天降灾星  穿越原始社会,开局手搓小火苗  

热门小说推荐
听说我死后超凶的

听说我死后超凶的

这一天,某个自称是重生者的漂亮小姐姐,突然找到了林雾。  你认识未来的我?林雾好奇无比那我以后发财了吗?老婆漂亮吗?成名了吗?  未来的你...

天才萌宝:神医财迷妃

天才萌宝:神医财迷妃

五年前,她怀着孕被发配到别庄五年后,王爷求王妃治病!王妃诊金够嘛?...

天目

天目

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在这里,有着只手便可毁天灭地的存在,追星赶月,逐鹿四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来自地球的少年陈铭来到了这个世界,开始了他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带着一双可以看到任何事物过去的眼睛,陈铭一步步地,踏上了至高王座。破破烂烂的碎纸片?那在陈铭眼中,就是一本完整的逆天武技。永远打不开的机关门?那在陈铭眼中,就好像进自家大门一样简单。找不到出路的迷宫?那在陈铭的眼中,简直就是他家的后花园,闲庭散步,便可自由进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眼睛,这是一双天目!---------弥煞继极限兑换空间和亡者系统后第三本力作,神奇的故事,即将展开------...

和盲先生谈一场恋爱

和盲先生谈一场恋爱

三年前,顾婉被贱女设计,被渣男逼至走投无路。三年后,虐渣是顾婉的终极目标。然而每次动手,她的盲先生总是先下手为强。季先生,你到底要干嘛?没有理由的宠你啊!...

妃从天降:战神王爷你别逃

妃从天降:战神王爷你别逃

二十一世纪佣兵女王,全能战术教官夜倾云,一朝穿越,成为大燕国燕宁郡主。奈何名不正言不顺,公主嫌弃,千金妒忌,父母失踪,祖母不亲,叔婶姐妹如狼似虎,巴不得她早死。夜倾云疑惑,郡主不应该是风光无限,荣华富贵的嘛?她难道拿错剧本了?当她成为她,承袭两世记忆,还想欺辱玩弄,做梦!堂妹陷害,送你一泻千里!堂兄欺负,踹你个生活不能自理!白莲花污蔑,揭了你的美人皮!纨绔郡主变身机智小魔女,起死回生救个侠女,赢得武林尊崇探案如神,收个少卿当徒儿,顺便赢得生前身后贤德名!但是,那个差点被他踢出柜的倒霉王爷是怎么回事啊?什么,你要我以身抵债,我不值钱的啊喂!...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