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嬴成蟜要做的事,是开民智,全面发展,将秦国整体推进一个时代,甚至两个时代。
秦朝距离封建王朝最后的清朝,这其中相距两千多年,但是科技水准的跨越并没有两千年那么大。
比如枪炮。
要是说造个东风快递,那这绝对是故意难为嬴成蟜。
但造个火枪火炮,以秦国一国之力,这事就远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首先火药已经被那群炼丹术士弄出来了,然后铸造枪管的钢铁也在墨家,公输家这些年的不断研发中有了眉目,这基本就已完成大半了。
不要小瞧古人智慧,木牛流马到现在也没破解的了。
再吹毛求疵一点,要求膛线的凹陷度误差在多少多少,每个子弹要直径要多少多少。
在现代有机器可以深加工,这事不难。
在秦朝没有机器全靠手搓,这事难吗?
也不难。
秦朝是个畸形国家,它畸形到长城铸造的每一块砖上都写有名字,哪块砖出问题直接找到铸造者。
对于秦国这群手艺人来说,要求精度是吧,没问题。
拿个模子来,不给你造个一模一样把头给你。
受限于没有机器深度加工,手搓耗费时间极其长,枪炮这些划时代武器无法量产。
但是要造出来,那基本上问题不大。
嬴成蟜把实物形态,简单原理,所需材料和这些墨家,公输家的一说。
剩下的事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了,水泥就是这么弄出来的。
发明过程很难,但最难的还是想法,想象力很重要。
还有杂交水稻,简单来讲就是把产量高水稻,耐草水稻等有两种水稻不断杂交,培育出新一代水稻。
没有现代器械,不好精准测量温度,湿度,那就先不测。
先杂交着,没杀猪刀还不吃猪了?
之所以这么久一直没有出成果,问题在于这个工程需要大量的样本,人工,种株。
新中国改革开放那么久,国家全力支持,袁老也耗费好久才让中国人吃饱饭。
嬴成蟜一个皇弟,在秦朝这种目不识丁,好战成性的国家想要做出杂交水稻,除非他改个名叫刘秀还有点可能。
不然就是把袁老穿来,没人没物的,也没辙。
没有始皇帝支持,想要推动时代发展进步,想都不要想。
脱离始皇帝自己去搞,能做的嬴成蟜早就去做过了。
琉璃,水泥,曲辕犁,筒车,粪便化肥,纸,活字印刷术……
这些受限于技术和想法的物事,嬴成蟜能完成的都完成了。
有些已经处于实用,如曲辕犁,水车,纺织机等。
有些则是在始皇帝压制下,或嬴成蟜仔细考量中没有投入实用,如活字印刷术,纸张等。
在秦国没有一统天下前,嬴成蟜将皇位让给始皇帝,一直在当甩手掌柜吃喝玩乐。
因为人力有限,要统一就要打仗,打仗就需要士兵。
这些士兵去打仗了,就没有办法去行发展。
嬴成蟜也想过先发展,最后还是放弃了。
不得不说,军功爵真是一个旷古烁今的机制。
刚遇退婚,就被偷听了心声 大明景泰:朕就是千古仁君 汉家功业 家兄唐太宗 大明:自爆穿越后,老朱心态崩了 陛下真棒 红楼御猫 抗战之铁血兵王 穿越原始社会,开局手搓小火苗 佩剑大厨 我的祖父是秦始皇 大隋:我,杨广,又苟又稳 诸天皇帝聊天群 从游戏角色附身开始的悠闲生活 咸鱼穿越年代剧后卷哭重生对照组 恭喜殿下,太子妃是天降灾星 我岳父是李世民 少年战歌 大宋处心积虑十六年,方知是水浒 士兵突击之老特新兵
这一天,某个自称是重生者的漂亮小姐姐,突然找到了林雾。 你认识未来的我?林雾好奇无比那我以后发财了吗?老婆漂亮吗?成名了吗? 未来的你...
五年前,她怀着孕被发配到别庄五年后,王爷求王妃治病!王妃诊金够嘛?...
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在这里,有着只手便可毁天灭地的存在,追星赶月,逐鹿四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来自地球的少年陈铭来到了这个世界,开始了他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带着一双可以看到任何事物过去的眼睛,陈铭一步步地,踏上了至高王座。破破烂烂的碎纸片?那在陈铭眼中,就是一本完整的逆天武技。永远打不开的机关门?那在陈铭眼中,就好像进自家大门一样简单。找不到出路的迷宫?那在陈铭的眼中,简直就是他家的后花园,闲庭散步,便可自由进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眼睛,这是一双天目!---------弥煞继极限兑换空间和亡者系统后第三本力作,神奇的故事,即将展开------...
三年前,顾婉被贱女设计,被渣男逼至走投无路。三年后,虐渣是顾婉的终极目标。然而每次动手,她的盲先生总是先下手为强。季先生,你到底要干嘛?没有理由的宠你啊!...
二十一世纪佣兵女王,全能战术教官夜倾云,一朝穿越,成为大燕国燕宁郡主。奈何名不正言不顺,公主嫌弃,千金妒忌,父母失踪,祖母不亲,叔婶姐妹如狼似虎,巴不得她早死。夜倾云疑惑,郡主不应该是风光无限,荣华富贵的嘛?她难道拿错剧本了?当她成为她,承袭两世记忆,还想欺辱玩弄,做梦!堂妹陷害,送你一泻千里!堂兄欺负,踹你个生活不能自理!白莲花污蔑,揭了你的美人皮!纨绔郡主变身机智小魔女,起死回生救个侠女,赢得武林尊崇探案如神,收个少卿当徒儿,顺便赢得生前身后贤德名!但是,那个差点被他踢出柜的倒霉王爷是怎么回事啊?什么,你要我以身抵债,我不值钱的啊喂!...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