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034章 朕非要劈了这竖子不可(第3页)

那竹简上并没有多少字,嬴成蟜很快就看完了,他眉头大皱。

他又是上朝堂,又是“解”《论语》。

如果嬴扶苏还是要去上郡,那他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

甩开大侄子嬴扶苏。

嬴成蟜嬉笑着,在嬴扶苏苦劝不要的眼神里凑到嬴政身旁,从嬴政肩膀处探过脑袋,盯着那些被嬴政批复的竹简道:“皇兄忙着呢?”

叔父休矣!

“父皇!叔父乃无心之失!不是有意偷看奏章!”嬴扶苏急呼加疾呼。

偷看陛下奏章!公子你要为了散漫搭上性命乎!

盖聂剑心大颤,顾不得守护殿门,他回头视之,有种带着嬴成蟜破开殿门杀出咸阳宫但我冲动。

秦国在始皇帝以前,所有奏章都是先送抵丞相府上,由丞相批阅。

丞相解决不了或者做不了主的奏章,才会送到秦王案前。

而在始皇帝亲政以后,下达的旨意之一,便是所有奏章都要先呈献到他的案前。

嬴政将批阅奏章这件事,变成了秦国君王独有的特权——奏章是秦国臣子呈献给始皇帝的,不能被第二人批阅。

上一个批阅奏章,侵犯王权的吕不韦,如今要是顺利投胎,应该有六岁了。

“你这竖子来做什么?”嬴政推开嬴成蟜的脑袋,嫌弃地道:“离朕远些,又是自楼台而来乎?一身脂粉气,莫弄在朕身上。”

这话语任谁听闻,都能从始皇帝那浓浓的嫌弃里面听出亲近意味。

嬴扶苏焦急的脸色先是变成僵硬,然后转为不知所措。

太后造反,至今仍被父皇囚于雍地。

叔父侵犯王权,父皇不在意?

盖聂默默地转过身去,继续冷硬地盯着门外。他那放在剑柄上的手却在微微颤动,因为他想一剑劈了数个时辰前的自己。

公子和始皇帝关系如此亲近要好,好到公子连奏章都能随意查看。

始皇帝能如此信任公子,我那时如何想的,怎么会怀疑公子想要兵变谋反?!

“我懂我懂,皇兄有六王宫,看不上楼台的庸脂俗粉。”

“胡说!朕每日批阅奏章两千石!哪来精力用在六王宫!”

嬴成蟜一脸同情地看着嬴政,侧挪身体挡住嬴扶苏视线,用只用嬴政才能听到的声音道:“皇兄,你是不是纵欲过度,不行了?”

“……”

要不是朕的剑被踢到殿外了,朕非要劈了这竖子不可!

红楼御猫  从游戏角色附身开始的悠闲生活  刚遇退婚,就被偷听了心声  我岳父是李世民  汉家功业  佩剑大厨  咸鱼穿越年代剧后卷哭重生对照组  少年战歌  大明景泰:朕就是千古仁君  我的祖父是秦始皇  抗战之铁血兵王  穿越原始社会,开局手搓小火苗  恭喜殿下,太子妃是天降灾星  大明:自爆穿越后,老朱心态崩了  大隋:我,杨广,又苟又稳  士兵突击之老特新兵  诸天皇帝聊天群  家兄唐太宗  大宋处心积虑十六年,方知是水浒  陛下真棒  

热门小说推荐
听说我死后超凶的

听说我死后超凶的

这一天,某个自称是重生者的漂亮小姐姐,突然找到了林雾。  你认识未来的我?林雾好奇无比那我以后发财了吗?老婆漂亮吗?成名了吗?  未来的你...

天才萌宝:神医财迷妃

天才萌宝:神医财迷妃

五年前,她怀着孕被发配到别庄五年后,王爷求王妃治病!王妃诊金够嘛?...

天目

天目

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在这里,有着只手便可毁天灭地的存在,追星赶月,逐鹿四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来自地球的少年陈铭来到了这个世界,开始了他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带着一双可以看到任何事物过去的眼睛,陈铭一步步地,踏上了至高王座。破破烂烂的碎纸片?那在陈铭眼中,就是一本完整的逆天武技。永远打不开的机关门?那在陈铭眼中,就好像进自家大门一样简单。找不到出路的迷宫?那在陈铭的眼中,简直就是他家的后花园,闲庭散步,便可自由进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眼睛,这是一双天目!---------弥煞继极限兑换空间和亡者系统后第三本力作,神奇的故事,即将展开------...

和盲先生谈一场恋爱

和盲先生谈一场恋爱

三年前,顾婉被贱女设计,被渣男逼至走投无路。三年后,虐渣是顾婉的终极目标。然而每次动手,她的盲先生总是先下手为强。季先生,你到底要干嘛?没有理由的宠你啊!...

妃从天降:战神王爷你别逃

妃从天降:战神王爷你别逃

二十一世纪佣兵女王,全能战术教官夜倾云,一朝穿越,成为大燕国燕宁郡主。奈何名不正言不顺,公主嫌弃,千金妒忌,父母失踪,祖母不亲,叔婶姐妹如狼似虎,巴不得她早死。夜倾云疑惑,郡主不应该是风光无限,荣华富贵的嘛?她难道拿错剧本了?当她成为她,承袭两世记忆,还想欺辱玩弄,做梦!堂妹陷害,送你一泻千里!堂兄欺负,踹你个生活不能自理!白莲花污蔑,揭了你的美人皮!纨绔郡主变身机智小魔女,起死回生救个侠女,赢得武林尊崇探案如神,收个少卿当徒儿,顺便赢得生前身后贤德名!但是,那个差点被他踢出柜的倒霉王爷是怎么回事啊?什么,你要我以身抵债,我不值钱的啊喂!...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