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祁志明忽然打断苟洪的话:“你这枪的射程只有50米,在坐各位随手扔颗石子,都是百八十米的,这枪用处不大吧?”
苟洪嘿嘿笑道:“说了是给他们当玩具的。这不是怕你寂寞吗?给你带来了两支巴雷特,武器弹药多的是,别的东西你也不喜欢啊!”
“你小子干走私也是一把好手啊!这么多东西都在船上?能带到这里来,真难为你了!”祁志明眼睛一亮。
动过枪的人都对枪有种独特的感情。
就像开上车以后,便不想再走路了一样,这是惰性。
一味追求车的速度与激情,这是刺激。
枪是男人的玩具,好久没玩了,自然非常想念。
“明哥,我以上帝的名字起誓,我绝对没有中饱私囊的。我只是卖了几颗钻石,然后成立了一家公司。专门在海上捞船,有投资着股份,也有建了工厂,兄弟现在也算是位成功人士了。”
“不然卖这么多宝贝,还是来路不明,早就被逮起来了。祖宗八辈的棺材,你也得能证明那是你祖宗的才行。前一段时间,就出现过一次笑话,你怎么能证明你娘是你娘啊?”苟洪故作悲痛地说道。
祁志明不想对这类事情进一步深谈,身边这些人已经对人类厌恶已到了极点。再点把火,以后碰上了,那还不立马给杀了?
人类的智慧很可怕。用于正面,那是造福人类,繁荣昌盛。反之则遗臭万年,后患无穷。
地球海洋面积约为3.6亿平方公里,占地球表面积的71.8%。
多么广袤的海洋?多么丰富的海洋资源?硬生生就被弄成了海洋沙漠。
据专业人士分析,50年内,海洋中的鱼类也将成为濒危物种。
据说地球上的生命循环往复的,每隔一个时期便会被更新一次。
地球自出现了生命之后,曾经发生过五次大灭亡。恐龙灭亡只是其中的一次,但也只有这一次,人类才找到了灭亡的大概原因。
而另外四次大灭亡,人类至今还不知道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
第一次大灭亡的时间大概是在4.4亿年前。由于气候突变,气温骤降,陆地上全部被冰层覆盖,导致近80%的生物从地球上消失。
第二次大灭亡的时间,距离第一次大灭亡,还不到一亿年。气温突然变暖,温室效应瞬间席卷了整个地球,海洋生物因缺氧而纷纷灭绝。
第三次大灭亡的时间,是在2.5亿年前,这也是最惨痛的一次,95%的生物灭绝。
第四次距第三次灭亡,仅仅只隔了5000万年。
第五次便是大家熟知的恐龙灭绝了。
每次灭绝的间隔时间并不太长,会不会有第六次大灭亡?何时会到来?谁也说不准。
有专家断言,200年内地球资源便会被消耗殆尽。
人类要么移居其它星球,要么等待第六次大灭亡的到来。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空间,合理利用资源,治理环境污染,才是拯救地球的唯一办法。
苟洪仍在夸夸其谈。
众人听得如醉如痴,也可能是迷迷糊糊。
毕竟什么东西到了苟洪口中,都会被镀上了一层金的。
元希修真录 鸿蒙道尊 暮光纪元 我大哥叫朱重八 金华问仙录 [三国]谋士求生指南 太清神决 太宇神罡诀 斗罗大陆之最强高手 神禁纹 惊世狂妃:妖孽王爷枕上宠 这个大佬是在垃圾堆捡的 呆萌小沙弥 末日之懒人系统 全球联盟 最强废材冰帝 一世唯尊 时能武王 种田撸喵养崽崽 小仙女稳拿HE剧本
这一天,某个自称是重生者的漂亮小姐姐,突然找到了林雾。 你认识未来的我?林雾好奇无比那我以后发财了吗?老婆漂亮吗?成名了吗? 未来的你...
五年前,她怀着孕被发配到别庄五年后,王爷求王妃治病!王妃诊金够嘛?...
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在这里,有着只手便可毁天灭地的存在,追星赶月,逐鹿四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来自地球的少年陈铭来到了这个世界,开始了他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带着一双可以看到任何事物过去的眼睛,陈铭一步步地,踏上了至高王座。破破烂烂的碎纸片?那在陈铭眼中,就是一本完整的逆天武技。永远打不开的机关门?那在陈铭眼中,就好像进自家大门一样简单。找不到出路的迷宫?那在陈铭的眼中,简直就是他家的后花园,闲庭散步,便可自由进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眼睛,这是一双天目!---------弥煞继极限兑换空间和亡者系统后第三本力作,神奇的故事,即将展开------...
三年前,顾婉被贱女设计,被渣男逼至走投无路。三年后,虐渣是顾婉的终极目标。然而每次动手,她的盲先生总是先下手为强。季先生,你到底要干嘛?没有理由的宠你啊!...
二十一世纪佣兵女王,全能战术教官夜倾云,一朝穿越,成为大燕国燕宁郡主。奈何名不正言不顺,公主嫌弃,千金妒忌,父母失踪,祖母不亲,叔婶姐妹如狼似虎,巴不得她早死。夜倾云疑惑,郡主不应该是风光无限,荣华富贵的嘛?她难道拿错剧本了?当她成为她,承袭两世记忆,还想欺辱玩弄,做梦!堂妹陷害,送你一泻千里!堂兄欺负,踹你个生活不能自理!白莲花污蔑,揭了你的美人皮!纨绔郡主变身机智小魔女,起死回生救个侠女,赢得武林尊崇探案如神,收个少卿当徒儿,顺便赢得生前身后贤德名!但是,那个差点被他踢出柜的倒霉王爷是怎么回事啊?什么,你要我以身抵债,我不值钱的啊喂!...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