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王峥站在洞口处,看着面前的场景,脸上震惊的神色怎么也藏不住。
一个巨大的骨架!
“这个地窟,竟然还别有天地啊,我竟然还没有看出来。”
从火焰蜥蜴的体型就可以看出来,这个地窟的面积可是十分巨大的。
差不多都有穿越前地球三四个篮球场那么大,但是当王峥跳到这个洞口时才发现。
外面地窟的大小,还不到这个洞口里面世界的二分之一。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王峥喃喃自语道。
按照这个骨架的大小来看,这个变异生物生前也绝对是个狠角色,体型要比火焰蜥蜴还要大上不少。
更重要的是,隔着老远,王峥都能从骨架上面感受一股威压和死亡的气息。
可想而知,这个骨架生前,实力到底有多强。
“主人,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阿福也是少有的脸色严肃起来,就算刚才和火焰蜥蜴战斗的时候,阿福也从来都没有这么认真过。
“这个骨架应该有压制实力的作用,如果进去的话,实力可能只有正常的四到五成,一旦遇到危险,很难招架得住啊。”
听到阿福的话,王峥突然收回迈出去的一只脚,有些犹豫起来。
确实,站在洞口王峥其实就已经感觉到了自己的实力好像被削弱,如果下去,可能实力就真的只剩下一半。
一旦遇到什么强大的变异生物……
好吧,王峥承认自己是怂了。
主要是他可不想这么憋屈死!
如果是堂堂正正地正面对抗,不论你用什么手段杀了我,王峥都没有什么怨言。
但是是在外在因素影响自己实力的情况下,最后被一只两三级的变异生物给撞死了,那自己不得哭死?
“要不算了?”
就在王峥准备下去的时候,杨勇信扶了扶眼镜,突然说道。
“主人你看!这只变异生物死亡的时间恐怕不是很长,那上面还有残留的肉沫,看样子还挺新鲜的。”
杨勇信指着骨架的一角。
王峥定睛一看,确实有不少骨架缝隙中,还残留着肉块残渣。
“刚才火焰蜥蜴被我砍断了一只脚,从这里面掏出来一块肉吃下去后,竟然诡异般地长了出来。”
“六级变异生物的火焰蜥蜴,你们说吃了多少等级的变异生物的肉才会有这种作用?”
王峥疑惑地看着护卫们问道。
“不行,我今天必须一探究竟,不然我晚上睡不着觉。”
这下王峥也不再犹豫,直接纵身一跃,跳进洞里面。
除了奎南和水元素精通法师外,其他几个护卫也是紧随其后。
只留下狗头人大眼瞪小眼,他们那个小短腿可上不去。
里面,王峥等人一落地,就明显感受到胸口一闷,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沉重了不少。
“我有点调动不了体内的魔力了,有点小厉害啊。”
杨勇信脸色有些难看。
“没事,都小心一点!”
王峥安抚了众人一声,然后谨慎地看着四周,开始慢慢前进。
走到一个骨头面前,王峥抬头看去。
斗罗大陆前传 重生之传奇人生 猎魔我是专业的 世间百万兵刃遇我皆俯首 快穿之娇妻 重返1992 我的物理系男友 玄幻:开局签到一千年 农门长嫂有空间 金枝御叶 帝师龙婿 修罗战神陈平 调教玩家:谨慎NPC的职业素养 成为仙尊后,她又穿回来了 皇婚 从指环王开始的龙裔 邪王盛宠:庶女也妖娆 锦衣香闺 重生1998之混也是种生活 我成了女频小说中的反派皇帝
这一天,某个自称是重生者的漂亮小姐姐,突然找到了林雾。 你认识未来的我?林雾好奇无比那我以后发财了吗?老婆漂亮吗?成名了吗? 未来的你...
五年前,她怀着孕被发配到别庄五年后,王爷求王妃治病!王妃诊金够嘛?...
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在这里,有着只手便可毁天灭地的存在,追星赶月,逐鹿四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来自地球的少年陈铭来到了这个世界,开始了他充满传奇色彩的一生。带着一双可以看到任何事物过去的眼睛,陈铭一步步地,踏上了至高王座。破破烂烂的碎纸片?那在陈铭眼中,就是一本完整的逆天武技。永远打不开的机关门?那在陈铭眼中,就好像进自家大门一样简单。找不到出路的迷宫?那在陈铭的眼中,简直就是他家的后花园,闲庭散步,便可自由进出。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眼睛,这是一双天目!---------弥煞继极限兑换空间和亡者系统后第三本力作,神奇的故事,即将展开------...
三年前,顾婉被贱女设计,被渣男逼至走投无路。三年后,虐渣是顾婉的终极目标。然而每次动手,她的盲先生总是先下手为强。季先生,你到底要干嘛?没有理由的宠你啊!...
二十一世纪佣兵女王,全能战术教官夜倾云,一朝穿越,成为大燕国燕宁郡主。奈何名不正言不顺,公主嫌弃,千金妒忌,父母失踪,祖母不亲,叔婶姐妹如狼似虎,巴不得她早死。夜倾云疑惑,郡主不应该是风光无限,荣华富贵的嘛?她难道拿错剧本了?当她成为她,承袭两世记忆,还想欺辱玩弄,做梦!堂妹陷害,送你一泻千里!堂兄欺负,踹你个生活不能自理!白莲花污蔑,揭了你的美人皮!纨绔郡主变身机智小魔女,起死回生救个侠女,赢得武林尊崇探案如神,收个少卿当徒儿,顺便赢得生前身后贤德名!但是,那个差点被他踢出柜的倒霉王爷是怎么回事啊?什么,你要我以身抵债,我不值钱的啊喂!...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