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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戏的莫邪otz中,倒是罗伦斯这货胆大包天……不不,与其说是胆大包天,还不如说是鲁莽比较好。或许是不算被人小看,嘴里一边嘟囔着“区区狼脚算什么!我还卖过叫做‘龙脚‘的商品呢”,一边粗鲁地把手伸向赫萝的前脚。
无论是前脚、还是爪子的触感,都完全不像幻觉。动物爪子特有的不冷不热温度再加上碰到不该触摸的东西的感觉,都让罗伦斯毛骨悚然。
罗伦斯咽下口中的唾液,不自觉地轻声说:“难道你真的是神?”
“咱才不是神。汝看咱的脚这么大,应该也明白.咱不过是体型比较大,恩……加上比身边同伴们还要聪明的狼罢了。咱是赫萝,贤狼赫萝。”
女孩若无其事地自夸聪明,并且得意地看着罗伦斯。那模样看起来就跟普通的调皮女孩没两样。然而,女孩肩上的动物前脚所散发出来的气息,实在教人无法相信她只是只普通的动物。女孩给人的感觉绝对不只是体型比较大而已。
“呐,如何呢?”
面对赫萝再度询问,罗伦斯仍然无法整理出思绪,只能暧昧地点点头。
莫邪斜个眼睛看着这一幕。说起来,他只是被赫萝的叫声吵醒,原本就没有把鬼神的狂气全部平复,现在莫邪不想找麻烦。尤其是红世之王的能力无法轻易使用的时候。
更何况,从老爹给的情报来看……人家小两口的蜜月旅行自己去参合什么劲儿啊……
赫萝会进入割下最后一束麦子的人的身体里……
正确来说,赫萝是存在于麦子之中。少了麦子,赫萝就活不了命。在这个收割的时期,赫萝确实在最后收割的麦子里,而且没办法从里面逃脱。只要有人类看着,赫萝就跑不了。不过,还是有例外。
如果附近有比最后收割的熟麦还要大量的麦子,赫萝就可以在麦子之间移动,而不用担心被人类看到,村里的人说太贪心收割的话,就会追不到丰收之神,而让它逃跑了。
于是,罗伦斯的货台那里放着麦柬,是深山里的村民给罗伦斯的麦子。总之,就是这么回事,要说罗伦斯是赫萝的救命恩人,也算是。
然后,因为村子的“背叛”。
在那座村落待了好长一段岁月,大约有四百年。她后来虽不愿意留在那里,但为了守护村里的麦田,她从不曾偷懒过。因为很久以前,她答应过村里的一名年轻人,说要让村里的麦子丰收,所以她信守承诺。
她是寄宿在麦子里的狼。不仅是麦子,只要是从大地生长出来的植物,她可比谁都了解,所以她遵守了诺言,让那座村落的麦田变得丰映肥沃。但是,有些时候却得抑制麦子结果若过度消耗土地资源,就得付出代价。可是,村民们一看到麦子收成不好,就说她反覆无常。村民们这样的态度在这几年更是变本加厉,所以这几年她一直想要离开那里,她无法再忍受了。那时的承诺,她早已充分做到了。
赫萝认为村民已不再需要她。
那座村落未来也还会持续丰收。只不过每隔几年,就得遭遇一次严重的饥荒,所谓的土地过度利用呢。
于是,贤狼的少女希望回到出生的故乡——约伊兹森林。
罗伦斯无法承受她那哀求的眼神,毕竟罗伦斯每天看的都是马屁股,突然被赫萝这样的女孩用那样的表情看他,教他如何承受的了。
看着两个闪瞎眼的在那边狂放闪光弹,莫邪真忍不住想要冒着被马踢的危险给他们找点麻烦看看……心虚的看了一眼罗伦斯用来拉车的马。嘟囔了几句有的没得。
“喂,那个商人”
“叫我罗伦斯就好了”罗伦斯一时半会儿也无法确定赫萝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神’但那个不正常的脚也有些让他吃不准。而且……罗伦斯心里已经不止一次的对教会的神父们平时总是挂在嘴边的万能的神进行抗议了。今天这都什么和什么啊“魔……莫邪先生有什么事情吗?”
“……哈,嘛,反正你们这里的人类也把我当成魔剑那么多年了,这个问题你随意吧”莫邪摊手“关于你花了100银币买下我的事情,要不是我在睡觉,你以为我会躺在武器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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