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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码字,码字。
没人,也再没什么事情打扰的池默,老老实实苟在书房码字。
不用琢磨不用想,内容都在脑中,以时速三五千字的速度,简单而又快速的搬到电脑上,一章一节的保存。
写小说的,如果都能这么的照着抄式码字,读者们可就幸福了。
个个日更三五万字,爽到起飞。
……
“做个鱼就成,鸡鸭不用…”
“没什么胃口,清淡的就行…”
微讯语音回复了沐星绒,池默看了看时间,下午三点半,真快。
《何以笙箫默》第一章·重逢7500字,第二章·转身5800字,搞定。
如果不是昨晚被冷青柠巨坑,估计现在都能码完第三章·靠近6200字,那再加上第四章·命运的近1万字,第一节部分的近3万字,今晚能全部OK。
整本书,一共三节部分,算上几篇翻外就是四节,共计12万字。
今天年三十儿,年初二后半下午前往南金,年初三上午祭拜完养父母,直接返杭,争取当天晚上全部码完。
想到这里,池默码字的双手微微停顿了一下,旋即摇了摇头继续码。
《何以笙箫默》小说,并没有‘路远风’这个角色,电视剧版路远风是女主赵默笙的摄影同事兼好哥们儿。
最初喜欢并追求男主何以琛的妹妹何以玫,后来由于跟女主赵默笙大学舍友兼闺蜜‘林少梅·萧筱’意外酒后了一夜,再后因怀孕乌龙而在一起。
池默想的是,要不要在小说里将路远风的角色写进去,但想到如果电视剧版跟小说完全一样,也不太好。
起码电视剧版多一个路远风这样的角色,能多少增加一些新鲜感。
当然,最后一点,也是他的原创写作能力,不一定能将路远风这个角色完美融进小说里,从而产生割裂感。
‘何以笙箫默’原著作者,可是整整写作打磨了两年,一举成名。
人送亲切外号‘漫乌龟’,毕竟一本12万字的小说,写了两年;哪怕是女频文,也是相当悠哉慢吞吞。
这要是搁在网络男频小说,别说两年12万字,就是一年12万字,甚至半年12万字,基本上人气也都能给你掉光光;最起码也得一个月12万字,折合成每天4千字更新,是最底线的底线。
当然,如果写的确实惊天地泣鬼神,周更月更什么的,一样能火。
但对于没有什么天赋的人来说,量大管饱,才能混上一口饭吃,不一定能吃饱饭,因为搬砖都比写书挣钱。
池默没有原创写书或者编剧的天分,还是老老实实照搬脑中地球。
反正在这个世界,他就是原创。
……
叮咚、叮咚叮咚。
门开,一大一小两个人头。
“叔叔好,叔叔新年快乐…”
沐星绒左右手提着两兜袋子,她的女儿童萱也是,提着小袋子。
“童童真乖,叫哥哥就好…”
池默摸了摸童萱的小脑袋,一边接过她手里的小袋子,一边笑呵呵定言嘱咐,叫什么叔叔,我有那么老吗。
“大哥哥…”童萱一脸的童真笑。
没再寒暄什么,池默邀请沐星绒母女俩进了屋,两个大人前往厨房,小丫头童萱则是满脸好奇的东张西望。
一年半之前,在她父亲还没有酒后出祸前,家里也是住的大房子。
不过那时候还小,也记不住什么。
只记得,她跟妈妈在现在的近乎毛坯房里,住了一年多;眼下走进相对来说又大又好又暖和的房子,一时间童心好奇心泛滥,想摸又不敢摸。
万一摸坏了,妈妈又要赔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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